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渭南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9        信息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_wn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部门、财政局: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陕工信发〔2020〕63号)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18〕200号)文件要求,现将第十六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现代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大数据、人工智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及物流、文化、服务、建筑等领域,兼顾区域产业特色和发展需要。

二、申报条件

(一)渭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被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40人。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六)对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适当放宽指标要求。

(七)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被列入陕西省科研信用体系黑名单。

三、具体要求

(一)企业按要求编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包括评价表及证明材料。相关资料登录渭南市工信局官网技术创新栏目下载。纸质材料封面按照统一格式,报告内容按照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XX企业”。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企业及上报材料进行初审,联合形成正式推荐文件,于4月24日前将2份推荐文件和5份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省属企业通过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报送,央企直接报送。

联系人:贾雯昕 电话:0913-2930807

附件: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承诺书

          4.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封面

          5.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

         L107-1和L107-2统计表 附表-1-13 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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