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部门:
由省工信厅牵头制订的《陕西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已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就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调研普查活动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普查活动,对本辖区中药材资源和中药材加工等情况进行详细普查,摸清本辖区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的基本情况。
二、调研普查的主要内容
1.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的基础条件。主要是药用动植物资源等情况,包括生态条件、中药材品种、种植养殖区域分布等。
2.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的优势。主要是中药材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化种植认证和中药材有机认证情况。中药材加工企业基本情况,产学研情况和专业人才情况。国家级、省级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情况,中药材仓储和加工情况,药用动植物保护区情况,专业化种植养殖企业情况。
3.中药材种植养殖基本情况。主要是中药材种植养殖有哪些品种,各品种种植面积和养殖情况,其中规范化、规模化种植面积和养殖情况,种植养殖模式(专业公司、合作社及个体)等情况。
4.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调研普查做到详实、全面准确。根据调研普查情况,形成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调查报告,于2016年5月30日前报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科。
5.《陕西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从省工信厅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29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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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6年2月26日